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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了行人,我全责,只有强险。对方轻微擦伤,额头有个口子缝针大概三厘米长。愈合很好,现已拆线,已住院十天花费一万八。跟我们要八万否则不出院。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3-02 11:1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让对方起诉吧。
  • 十级伤残至一级伤残对应的赔偿系数为10%至100%,每一级递增10%。
    附加赔偿系数,十级伤残起为1%,每一级递增1%。
    多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按最高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一个附加赔偿系数,但总和不得超过100%。
    例中:以最高伤残等级二级伤残确定的赔偿系数为90%,增加一处二级伤残增加的附加赔偿系数为9%,增加三处三级伤残的附加赔偿系数为8%×3=24%,拉回一个十级伤残的附加赔偿系数1%。赔偿系数合计为90%+9%+24%+1%=124%,已经超过100%了,应按100%计算,此例中,实际上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等同了。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定残后的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
  • 交通事故撞死了人,行人全责,还是要赔偿的。死者负事故全责的,驾驶人应该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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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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