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跟丈夫离婚后收到一个法院的案件,是担保公司追偿债权的起诉,我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我也没签字,我也要帮忙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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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不用偿还,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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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承担偿还担保公司的垫付款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导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作为债务人,现在应该主动与担保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减少损失;如果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的,也可以与担保公司协商分期还款。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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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有未到期的债权时:1,在规定的日期直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按照实际的时间计算。
3,不可以以“未到期限为由拒不还款或者是要少还款”
4,破产公告发出后,破产清算完成前,所有破产财产不可以单独清偿。否则,清算组可以行使追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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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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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形成债务则要承担
追问:那男方骗了钱跑了我就是也要帮他还吗
解答: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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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