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可以吗?我和同事前往美容中心护理,当天同事将项链忘记拿回,走到半路,美容师给同事打电话让去取,因为第二天本来还想再去,便说第二天再取。结果,第二天我去了,我同事因临时有事未能去。美容师委托我帮忙给同事带回,但我因心中惦记其他事情随答应但当时并未对此事特别注意,回去的路上就忘记这事。美容师同时也未告知同事已委托我带回。过了几日,我再次见到美容师突然想起项链的事情,但因为印象不深了便与她确认是否交给我了,我也找同事确认她也说我没给她,我这才意识到可能是中间这几日休息在家外出时不知道怎么弄丢了。找了很多地方未找到。同事说项链三年前购买,价值三万左右,要求我和美容院共同协商出资买新的,但美容院不同意。说项链已交给我。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赔偿,按照什么赔偿?多谢您。

其它综合
2018-11-16 13:51: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美容院在未经你同事同意的前提下将贵重物品托你代送,不存在责任的豁免应当与你以起担责,赔偿额度时项链的实际价值,即三年前买的花费的金额
  • 您好,当事人做背部理疗被烫伤,美容院需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赔偿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