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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车正常行驶右转,有个小孩骑电动车闯红灯快速行驶而来和车走轻微剐蹭,然后我立即停车,下车问小孩有没有受伤,我问小孩他说没事让他去医院检查小孩不愿意去,然后我开车离开了,之后小孩的妈妈报警说我逃逸,请问我算是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19-02-25 23:1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要对方报警后积极配合调查,承担自身责任,则不能认定为逃逸。
  •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他人轻微受伤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此受害人可以通过相应的途径请求侵权人支付上述规定中的项目。
  • 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应当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制定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双方中一方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轻微伤害的,可以依法主张交通肇事方赔偿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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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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