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晚上喝酒去KTV唱歌,敲门透明不开,我踢了几脚门,他们出来四五个人男的,我就两个,对骂推推搡搡中双方都动了手,第二天对方一个人说右手小拇指骨折了,是我踢的,我根本没有,去太仓医院拍片医生看了片子也说不是外力造成的,是自己手太用力打到哪里,现在我也是积极帮他治疗,希望小事化了,但今天他缺开口让我补偿他三个月工资,一个月8000块,还有营养费,我当时让步了不是我打的我给你治了,还来敲诈我,请问这个他报警我有多大的责任
-
不用赔偿那么多的,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轻伤。
-
责任不大,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
不合理合法要求可以抗辩
追问:这个报警了我会不会还是会要赔偿?对方说报警我还会判刑,他说他的伤构成轻伤了,但不是我打的呀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