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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房屋拆迁两座房子其中一座房子写在儿子名下所换安置房两套,到现在也没办理房产证,我想收回赠与儿子也同意,可以吗?

征地拆迁
2019-03-10 09:14: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未登记可以撤销赠与,签订撤销的书面协议,然后去公证,最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
  • 除非拆迁协议上各方同意更改合同,否则需要办证后再过户过来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必须由拆迁部门负责为拆迁户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或者由开发商通知拆迁户自行办理房产证。办理时携带房屋调配单、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具体的询问拆迁组和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 您好!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欢迎详询!
  • 将房产全部给你儿子属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转名,当然是采用赠与的方式最经济,所以建议你们互相赠与房产,具体情况如下。总体政策法律导向:直系亲属之间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明确为赠与行为的,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行为,有必要给予减免的照顾。房产赠与的步骤:第一步签约: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协议、赠与书等),确立双方的房产赠与关系;第二步公证: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注意:一定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有在公证处签订赠与合同的;第三步评估:赠与双方共同向房管部门申请对房产估价,房管部门将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四步交税:赠与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税局按照规定交税,提示可以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第五步过户:也就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应当携带下列证件资料: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契税收据;第六步交房: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产赠与的税费:房屋转让主要课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有关规定,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契税税率为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简而言之: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四个税种中,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只征收3%的契税,其他全部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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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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