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3年在农村信用社为朋友贷款5万元未还,至今利息3万5千多了,能只还本金不还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19-05-30 20:53: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具体问信用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您好,建议您及时还款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高利贷的利息怎么算
13150
借款合同纠纷是什么
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是什么
农村户口领取失业金在什么地方领取
失业金怎么领取
农村户口领取失业金在什么地方领取
交强险如何赔付第三方
交强险交多少
交强险如何赔付第三方
书写借条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
借条 5
书写借条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
月利率达到多少算高利贷
高利借贷 5
月利率达到多少算高利贷
借条丢失正规的收条怎么写
借条 3135
借条丢失正规的收条怎么写
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借条 2759
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借条不正规有法律效应吗
借条 3711
借条不正规有法律效应吗
私人之间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 3888
私人之间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