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无能力偿还银行尾款,也不愿意垫资公司介入垫资还款,造成房屋抵押贷款涤销不了,合同履行障碍,算是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2-19 20:21: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算是违约,起诉处理解决。。。。。。
  •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收入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5、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6、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7、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根据我国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处理如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卖方违约行为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