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现在我和弟弟还有母亲住在一起,房子是父亲去世后留下的私房,现在房本上还是父亲的名字,没有过户给我或弟弟还有母亲,房子现在应该是我们三人的共同财产,现在我还没结婚,自己还有20万存款都是三年定期的,我的女朋友也没房子,我们要结婚就只能住在现在的房子里和母亲一起住,让弟弟先搬出去住,我怕结婚后又离婚,万一真的离婚,我的20万就会分给她一半了,房子是不是分给我的那部分里也有我女朋友的一半?所以我想去公证,这些钱和房子都是我的婚前财产,因为我还有一部分钱,所以这20万婚后根本用不上,不会消耗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假如今年我结婚,两年后20万就到期了,又没有设立自动转存,如果取出来再存,存款的日期就变成婚后再存的日期了,会不会成为共同财产?这样的存单怎么公证呀?顺便问一下:房子的产权人现在是我父亲,如果离婚,我女朋友也能分得房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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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未进行继承,则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存款问题较复杂,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定,可考虑进行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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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书面约定是指婚前公证?还是夫妻俩自己写的书面协议?
如果是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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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