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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工厂上了廿几天班,有4000多块钱,老板说我做坏了产品,要我赔偿,把我辞退了,而且工资一分钱没有,还说我的工资还不够赔偿,这样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3-14 17:5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资不得拖欠,建议到劳动局先投诉解决,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追问:产品做坏了需要赔偿吗?
    解答:故意而为需要,若是自然损耗不能由员工承担责任
    追问:是不会做的,刚学,也不是故意的,按照法律程序该怎么解决?谢谢!
  • 无故辞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1、被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可以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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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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