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身份证丢失,需要异地补办,但是说户口迁移过,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补办,虽然户口迁移过,但是迁移后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身份证发证派出所是一样的。能异地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19-04-14 05:12: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等,具体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 户口所在地即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 1.证件办理: 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同时出具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之一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省居住证》;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实际居住在本地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2.证件领取: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不能上缴旧证的,写出书面说明存档)。如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丢失的,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并签字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