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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分期购买了一部手机,贷款金额是2900元,分12期还,现在第11期已经还了4560,平台以逾期和手续费名义像我索要最后一期的本金还有滞纳金600元。我没给,说本息已经超过法律规定了,结果就把我的个人信息卖给其他人,其他人对我通讯录里的人打电话骚扰,辱骂,恐吓,敲诈,还不停的用网络给我和我通讯录里的人发各种注册短信验证码,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报警以后警察说不管,他们也没办法,现在他们骚扰我通讯录里的人和单位领导,我也失去了工作,请问一下这个事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4 05:4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债务人不断骚扰当事人的情形,属于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干扰他人生活的情形的属于刑事责任。另外,以恐吓方式干扰生活的,一经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P2P(Peer to Peer)贷款,就是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中文官方翻译为“民间借贷“。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是属于合法的。
  • 在p2p借贷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是很容易泄露的,当事人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很多时候是发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在呼吁、推动政府、全社会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增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多留个心眼。
      首先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诉别人。比如,上网评论时不要随意留个人信息。有很多小调查,小接力的活动,会诱导用户填写个人信息,这其实是很危险的。
      其次是不要随意丢弃个人信息相关的物品。比如在处理快递单时先抹掉个人信息再丢弃。
      再次要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保管好。如提供复印件时,一定要写明“仅供某某单位做某某用,他用无效。”此外要关注复印过程,多余复印件要销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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