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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户口本贷款不还,倒贷我没有去签字,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3-29 16:5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借款人逾期,
    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导致的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律师会根据你手中有哪些证据,如经常性使用的证据主要有借款合同、资金出借证据、收条、借据等等,来判断案件难易。按所在省律师收费标准收费。另双方可以协商风险代理。
  •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从法理层面分析,借款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借贷关系实为合同关系。企业间借款仍应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而私法自治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法律标准。因此,既然企业间借款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私人”行为,只要企业之间是完全自愿地相互拆借,且款项来源合法,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金融市场只有利而无害,应认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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