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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孩子8岁上三年级,在学校下课期间跟同学玩游戏时把同学撞倒了,当时参与这种游戏的人很多,其中他方同学背一名学生,我方孩子背一名学生在一起玩撞击游戏,摔倒后胳膊骨折了,另两名学生要付连带责任吗?在医院住院9天花费3400元,小孩在校买的80元意外险可全部报销,该学生家长要求另赔付4500的营养费,打车费,伙食费,护工费等等,请问这些费用合理吗?学校和我方应如何划分?

损害赔偿
2019-04-15 13:1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学校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另外的两名学生和您的孩子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费用是否合理还需看您和对方协商的情况如何。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所负担的义务:
    1、【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学生在学校摔倒,如果学生没满十岁则由学校承担责任。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的话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学生在学校负有教育保护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学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及部分医药费、营养费、护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学校体育伤害是指因在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中发生的肢体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及其他影响人身健康的损害。未成年学生因体育运动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应从学校对未成年所负担的义务、是否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过错等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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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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