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现居住的房子是婚前的,我和前妻离婚时协议,房子在我离世后归我女儿所有(房产证被前妻拿走了),我再次结婚多年了,我为再婚妻子着想,担心有一天我死了老婆没房子居住,想让妻子居住到离世后,再把房子交给我女儿,给妻子一个居住权的保证,请问怎么办理才具有法律效应?才能达成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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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1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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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