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由于对公司一块不懂,盲目的注册了公司,执照下来了,还没去刻章走程序,然后了解到可以简易注销,可是有个登录密码,不知道是什么,求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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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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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 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注销时间顺序 10日内 向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会决议 15日内 成立清算组 10日内 通知债权人 60日内 报纸公告 45日后 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资产 出具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30日内 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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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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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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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