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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高利贷,贷了2万,贷款方扣除五千只给一万五,2年之内利滚利成8万,每天利息45元。我还了一部分,实在无力偿还,结果高利贷打电话都更换不同地区号码,骚扰,恐吓。每天惶惶度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债权债务
2019-08-05 00:45: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是高利贷,按照现行的银行中长期贷款年利率5.6%计算:
    5.6% x 4倍 = 22.4%
    所以年利率超过22.4%的就是高利贷,以内就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则对于借贷的利息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贷款人应当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偿还相应的贷款利息。如果贷款人没有依法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则可以先行同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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