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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在南京某旅行社接了一个北京某旅行社的学生团队,因北京某旅行社门店负责人黄某资金不足,我先行垫付了约10万的费用,团队结束之后黄某一直给我钱。今年暑期黄某已经重新换了一家旅行社门店经营。请问这个费用怎么追回?无欠条,但是有短信、微信、通话记录,以及转账记录。 PS:我也已经从原先南京那家旅行社离职,我个人垫款的 请问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刑事案件
2018-11-07 15:43:5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和你之前的旅行社是什么关系?黄某和ta之前的旅行社是什么关系?
    这些都会影响你要回欠款的对象的确定和途径的选择,建议找律师面谈
  •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要回欠款
  • 固定证据起诉维权。
  • 你好,协商还款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协商不了,法院起诉处理。依法应当属于借贷,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具体看证据,可委托律师处理
  • 协商不了,法院起诉处理。依法应当属于借贷,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具体看证据,可委托律师处理
  • 对方已经偿还你多少钱??
  • 可以起诉的
  • 建议依法立即起诉解决。
  • 你好!如垫付公司找公司追偿,如垫付个人找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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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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