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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迁出户口,可以把我孩子的户口迁移到他外婆家吗

婚姻家庭
2019-03-03 10:22: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已迁出户口,可以把我孩子的户口迁移到他外婆家
  • 离婚后户口迁出手续:三、办理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一)凡符合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二)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三)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 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迁移户口?
    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二、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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