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6点左右,天有点黑了,有一辆小车停在人行道上,又没开双闪,我爸开的电瓶车正常行驶,因为天黑的原故,小车又是黑色的,又没开双闪,没注意就撞上小车的尾部左侧,把右腿撞断了,交警认定是同等责任,我很不理解,你小车不维停在人行道上,我爸也不会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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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你的情况的话,对方可能是全责
追问:交警跟我说,说我爸没有观察前面道路情况,也有责任,我爸今年66岁,眼睛必竞没有我们年轻人眼睛好,6点左右,路灯刚开始亮,小车停在人行道上,又没开双闪,现在责任认定同等责任,我们也不懂,驾驶员已经开了几年车的人,停车要开双闪这最起码的道理,现在责任划分同等,因为着急,我爸在医院,他有三高,又有老烂腿,医生不赶轻意手术,小车车主不闻不问,腿断的地方,有部分皮肤坏死,因为心里着急,又被交警呼忧了一堆道理,签字了,我现在不服,有什么办法吗?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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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