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卖电子烟被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烟草扣留,电子烟是也伪劣烟草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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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了解案件全部情况,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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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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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经营的理解: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
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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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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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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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存在一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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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