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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09年认识,13年结婚15年我怀孕的时候老公就和我的小姐妹鬼混到一起,17年8月我们离婚了,可离婚3个月他又回来找我,我看着孩子的份跟他和好,18年十月的时候他又和小三鬼混到一起了前几天他骗我把武汉的房子卖掉了,现在就要离婚,我问他是不是有其他女人他不承认,我觉得他不是那种无缘无故不管孩子的人,气不过我在他车上装了监听定位,发现他跟之前的那个女人还有来往,还听到他们商量我们离婚的事情,请问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怎么样做,他们才会得到相对的报应和惩罚,简直就是不要脸到了极限

民事相关
2018-11-27 08:35: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离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起诉争孩子,多争财产
  • 您好,老公找小三,如果感觉婚姻无法维持,可以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院管辖、起诉方案制定、起诉状编写、证据收集、法院审判程序、判决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财产认定和分割等一系列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电话沟通或见面详谈,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双方如果决定离婚的,可以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离婚以及相应的问题,如果可以就子女的归属以及抚养费和财产等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合意的,就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进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有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且依法对子女成长进行相应的帮助,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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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