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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母亲是遗属。每月开300元的遗属补助,按照凌海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来看是不是少了点。如果申请增加需要什么程序?

劳动纠纷
2019-03-07 20:1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找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   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 即最低生活标准,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精确的统计和计算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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