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址,过期的营业执照不注销,还可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吗? 就是以前在这个地址的人已经注册过营业执照啦,可是他注册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啦,他又没有注销,我可以拿那个租期合同去重新注册一个营业执照吗?或者说叫房东证明一下什么的?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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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你提供租赁合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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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更换新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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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户依然是自然人身份。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即使营业执照注销,民事责任依然存在,可以起诉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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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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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