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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和别人开公司,他本身工作原因不能直系经营,让我和其他几个合伙人签一个股东协议,我不是法人代表,也不参与经营,但分红走我的银行卡,请问这样有风险吗

合同纠纷
2019-05-25 16:54: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的,如果认缴出资没有出资到位,公司负债的话,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在工商登记体现的认缴出资额部分承担债务责任。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本行法人代表将所持股份转让他人的,受让人必须具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转让双方在转让前应向本行董事会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经本行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审查,按规定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股份变更手续。
  •   合伙人未按协议出资如何分红?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按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实际缴付的出资不一致,则应当以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准。  相关法条规定: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 如果认缴出资没有出资到位,公司负债的话,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在工商登记体现的认缴出资额部分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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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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