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通过电话办理的现金贷,工作人员只简单介绍了借款的产品,然后我并没有看到电子版的合同,纸质合同也没有?我贷款18000,已经还了15期,问他们还有好多没还他们说还有18000,请问这种贷款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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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不合法谁知道,按借款协议履行你的义务就行了。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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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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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