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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被起诉 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行为具体情况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会不会被抓捕 人在外地

债权债务
2019-02-28 21:29: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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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 欠钱不还的,通常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强制执行的期限,通常要看能否查找到债务人的资产,如果能够查找到债务人的资产,执行就很快。如果查不到债务人财产,则可能遥遥无期。
  •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以及协助义务的机构、个人(例如银行)。
    (2)客观上,有能力支付。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4)要求情节严重,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你说的拘留肯定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可能受到的处罚。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的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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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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