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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公司,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关系,乙方持25%的股份,乙方应按什么价格标准向甲方提出转让股份?意思是甲方必须把乙方的股份卖过来转为他有?

公司企业
2019-04-05 06:13: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一,要看合作协议上有没有约定,第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个谈判问题了,可高可低。
  •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起草股份转让协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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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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