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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买的公禺住宅合同上没有注明土地抵押是什么问题呢?

其它综合
2018-12-16 02:44: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住宅房抵押贷款贷款人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其次,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如何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种: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应确认无效。因此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非法目的,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如果对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按份共有。而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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