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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大姑姐在娘家有地婆家也有地,户口婆家,我2008年结婚签来户口,30年不变地,我来了确实没分地,2018年土地确权证有我的名字,是不是证明我有地

婚姻家庭
2019-05-06 22:58: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们是家庭联产承包以户为单位,你现在是在你们家的户上,你们这个户有地,那就说明你就有地,你的大姑姐的户口已经迁走,那么她就不在这个户上,这个户上的地就没有她的份儿了
  • 土地确权证明是土地确权成功的标志,如果没有土地确权证明,那么就没办法证明这块地是你的。但是随着土地确权的开展,有几种情况是拿不到确权证明的:一.一户多宅的情况
    我国宅基地要求必须一户一宅,如果宅基地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那些是不能拿到确权证明的,不仅拿不到证明,这些宅基地还会被回收。
    二.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非法的宅基地。进行过非法买卖获得的宅基地,这种也是不能被确权的
    四.有争议的宅基地。比如你和街坊邻居在宅基地方面有些矛盾没有解决,对宅基地划分有争议,或者兄弟姐妹间对继承的宅基地分配有异议,这种情况也是不能确权的。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 土地确认只是对以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确认其合法使用权,确权后有可能放开宅基地的买卖和促进承包地的流转,但不会影响之后的分地。n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与现在的土地确权没有关系,只看你所在的村里是否留有机动地、是否有新增的开垦地、是否有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以有上土地,就可以对新增人口分地。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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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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