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买了,全付了钱,要办房产证,开发商不给发票,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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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开发商违约: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三)不合理收费。
(四)交楼后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推委责任,未及时修缮。
开发商违约的,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额赔偿并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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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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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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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