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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84岁了,2018年正月我爸他们三兄弟经过自行协商每月给奶奶120块生活费,每一个季度给一次。可是到了给钱的时候我大伯不给,借口是让奶奶去他家,跟着他吃住。可是老人不愿意去他家,因此他不愿意出。经过多次村里协商,镇政府协商还是同样的回答(不是不赡养,让老人去他家)所以协商没有结果。难道这个理由就没有其他办法推翻吗?

婚姻家庭
2019-03-21 00:34: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让老奶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大伯,要求支付赡养费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因此,抚养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因协商而解除。
  •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 赡养是法定义务,可以经法院诉讼追要补偿。一般来说,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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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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