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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有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做销售,这个月月底主管突然让我离职让我下个月不用来了,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1-31 09:58: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具体的辞退理由,如果违法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之类,就突然说让离职,而且想让我对公司说是我自己主动要离职,就是想了解一下,主管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解答: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没有权利辞退。
    追问:再咨询一下您,如果主管执意让我主动离职,可以直接去劳动法投诉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解答: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需要提供证明单位违法辞退的证明材料。
    追问:那主管会让我主动离职,那我能不能把跟他对话录音下来,然后直接投诉,这样可以吗?
    解答:可以
    追问:好的,非常感谢!!!
    解答:好的,有问题随时咨询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  1、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你都工作一个半月了没签合同,单位违法。当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条件。
      2、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吧,或者看看有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如有,你可行使特别解除权。
      3、长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长春市企业同样应当遵守中国法律。
      4、依法解决劳动纠纷就按法律程序,你说的短时间可能不现实,当然,你去据法力争,协商解决最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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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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