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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啦,的可是离婚双方都在协议书上写的可以看孩子,可是现在南方男方不让看孩子我该怎么办?我想请教律师一下,我该怎么办呢?

民事相关
2019-03-08 14:04: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离婚找律师多少钱?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 民事案件1500元 、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 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 协议离婚可以先写好离婚协议书或者去民政部门填下(那里有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财产、房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然后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打110报警。如果你有男方不让你见孩子的证据,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探视孩子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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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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