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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已到退休年龄52岁(50退休),但养老社保只缴了13年,医院说已到退休年龄为由出解聘通知,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2-05 08:42: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解聘与退休是两个概念,直接与医院进行沟通
  • 根据目前规定,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与当事人的参保种类、性别、身份有关,具体如下:
    职工社保参保者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60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者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男女均为60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延迟退休政策即将公布,届时如何延迟尚待具体文件规定。
  • 一、社保规定的退休年龄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的;2004年1月1日后,以个体自由人身份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经医院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去世者,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另外,社保会根据当时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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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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