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欠债30万。妻子并不知情,但是现在法院要来拍卖夫妻共同的房子。而且丈夫婚前名下有一套房子,那么法院可以不拍卖夫妻共同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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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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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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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共同债务,法院无权处理配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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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根据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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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法院的执行依据,女方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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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权就婚内房屋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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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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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拍卖处理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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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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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执行阶段的具体问题,可以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婚前房屋足值,是可以不拍卖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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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