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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是开车司机,他老板欠他23O0元工资,马上5个月了,要了很多次都不给,总是托着说没钱,当时给老板开车不干了,老板的车钥匙还在我们这里,现在他要他钥匙,不给钱我也不给他,这样做对吗?

交通事故
2019-02-18 20:04: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追回劳动报酬
  • 1、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劳动者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劳动者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如果经过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还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是违法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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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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