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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学校给我们安排了16家校企实习公司,要求我们要在这16家公司实习,如果不在这16家公司实习,自己在外面找公司实习,必须要和学校签实习基地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是:该企业要长期与学校合作,每年都要接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去该公司实习。如果学生找的这一家公司没有跟学校签订这个协议,就算学生去这家公司实习了,学校也不承认学生有实习。并且学校表示,学生必须要去实习,如果不去实习,以没有完成学业为由,不发毕业证。有的要考研和专升本的学生都不能好好学习,准备考试,请问,学校这一行为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是否有侵害大学生权益?

公司企业
2018-10-25 1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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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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