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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病重,哥哥不愿意出钱,说没钱,我有权利告他吗?

婚姻家庭
2018-11-19 13:52: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赡养费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起诉,也就是你的父亲作为主体起诉。但是您可以起诉其他子女要求支付自己帮忙垫付的赡养费。根据起诉的主体(原告)不同,起诉内容也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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