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土地使用证,但是土地不是在自己的土地承包书上,可以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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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询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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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才有权进行开发建设。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手续,这样建房才是合法的。 土地使用证证书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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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申请工作流程 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准入条件用地单位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主要包括:(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建设内容、规模与此同时申报情况相符。 3.符合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相关要求,主要包括:(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有效期内;(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3)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4)建设内容、规模、用途明确。 4.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1)有市、区(县)两级危改办立项批复,且在有效期限内;(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准确;(3)危改的具体方式明确;(4)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5)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6)建设内容、规模、用途与实际相符。 5.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1)有市建委开发办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面积、用途与申报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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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前置条件。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
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
4、一般是一个星期的工作日内能办结土地使用权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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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