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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州哪里有可以鉴定工伤后续治疗费用的机构

劳动纠纷
2019-09-12 00:57: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己114予以查询即可的。
  • 工伤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
    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
    一、【在职期间】
    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期间】
    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医疗待遇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何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目前尚无对此作出具体解释,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需要医治所花费的一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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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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