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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停车位地上和地下的那些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满足业主需求,是指这些停车费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供业主使用吗,还有物业占用小区公共走道划定的车位该怎么收费

损害赔偿
2019-04-28 21:20: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小区的车位有产权吗?物业是如何占用公共走道呢?
    追问:我们这里是老式小区,没有电梯的,原来规划都是没有停车位的,现在物业将每两排房子中间的出入通道划了一半做停车位收费,合理吗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根据规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有关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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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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