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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出租了一间房子,没有签合同,但租客付了半年房租,我现在想让租客搬出去,需要给他赔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3-25 09:40: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处理,你可提前通知他,给他安排好找房子的时间
    追问:您好,我提前通知他了,并表示让他什么时候找到合适的房子什么时候搬,他现在也搬了,我已经把多余的房租全部退给他了。但他说我违约,要让我给他20天的房租作为赔偿,他的要求合理吗?
    解答:未给其造成损失的,且你们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
  • 可以 协商
  •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被卖的,但是需要房产人对承租人做调解,如果是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需要对承租人退还押金以及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房屋是不能被卖的,可以出具合同,对承租人是没有影响的。
    已出租的房子要卖可以采取以下:
    1、合同到期则不需要考虑承租人;
    2、合同中的房子,出租人可以跟承租人协调;
    3、如果是非常难缠的租客可以给予补偿;
    4、如果是口头没有租凭合同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
  • 出租人应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使用状态。
    2.出租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已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出租人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
    3.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出面与相邻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协商处理。
    4.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和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出租人养护和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
  • 租房不签租房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法律并不是强行要求租房时就必须要签订合同,或者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发生纠纷可以先更房东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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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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