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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未成年人在一起谈恋爱,男方16岁周岁,女方13岁周岁。两个人都是你情我愿的。然后女方怀孕了,女方家长知道了,就逼着男方要八万块钱去把孩子打掉。本来男方不同意的,说女孩子太小了,要求把小孩生下来,自己承担责任。女方家长不同意,如果没有八万块钱,就告男方强奸他女儿,女方家长已经在警务处告男方强奸他女儿了,请问这样能构成强奸罪吗?

婚姻家庭
2018-10-22 16:01: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与14周岁以下妇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自愿与否都构成强奸罪。而且刑事案件是国家公诉,不是受害人可以决定撤案的。如果已经报案,建议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争取减轻处罚刑期
    追问:派出所叫他们去录口供了,会不会把男方抓起,他们认识期间,女方跟男方说她十六岁,然后说身份证掉了,还没补办回来,可那个女方没有身份证,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酒楼找到收银员工作的,现在女方家长报警说女方才13周岁,开房间,都是拿男方身份证开的房,他们都去工作宿舍过夜,他们都有监控摄像机的
    解答:14周岁以下,不问自愿与否。如果女方确实年级未到(以身份证为准)必然构成强奸罪,会被当场拘留。建议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为好,不要再抱幻想,法律规定如此!
  • 未满14周岁,即使其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都是构成强奸
    追问:派出所叫他们去录口供了,会不会把男方抓起,他们认识期间,女方跟男方说她十六岁,然后说身份证掉了,还没补办回来,可那个女方没有身份证,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酒楼找到收银员工作的,现在女方家长报警说女方才13周岁,开房间,都是拿男方身份证开的房,他们都去工作宿舍过夜,他们都有监控摄像机的
  • 你好,原则上算强奸,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追问:派出所叫他们去录口供了,会不会把男方抓起,他们认识期间,女方跟男方说她十六岁,然后说身份证掉了,还没补办回来,可那个女方没有身份证,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在酒楼找到收银员工作的,现在女方家长报警说女方才13周岁,开房间,都是拿男方身份证开的房,他们都去工作宿舍过夜,他们都有监控摄像机的
    解答: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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