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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车贷还清,昨天去担保公司拿绿本,各种要钱。这个手续费几百那手续费几百。还有违约金1千多,还有一个好像是罚款5千。我是分期车,办理的3年。后2年没有在他们指定的地方买保险。车贷也有几次逾期。

债权债务
2019-03-21 23:07: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报警!!!
  • 车贷逾期不还的,担保公司发现车辆可以扣押,并转交给法院,由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该车辆,用车辆的拍卖款偿还贷款。
    所以,贷款人逾期不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以车辆的价值优先受偿,车辆将会被法院拍卖、变卖。车已经不是贷款人的了,无权要车。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违约金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了么,如果约定了,你就要缴纳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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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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