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家的是赡养问题,我爸妈的房子是老房子,我爸不在了只剩我妈,现在我妈近期得了脑梗,有点痴呆,嫂子不看也不养,我哥出点钱不在家,可是近期我才知道我哥没经过我妈的同意把我爸妈的老房子过户他名下,还有村里的地也都过他名下,这事是不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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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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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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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房产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返还,如涉及到继承,您可以要求返还您父亲的份额,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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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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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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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其他人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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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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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侵犯了你的继承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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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法!建议您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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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律师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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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