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5月车祸当时至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头疼、胸痛。大夫根据片子说没事,回家止痛休息吧。但一直头疼头晕,近期特别厉害,去另外一家医院检查说是车祸造成的精神问题。现在住院治疗中,在心里医疗科,一直打针吃药,整个人就像精神问题的人。她是有单位的,当时是因公外出送材料,被追尾,当时在家休息了两个月,单位也没给派人护理,保险公司也没给护理费,整个人就是自己家中老人伺候着她还有她的孩子,现在再次住院单位仍然不给护理人,之前的在家疗养期也不给护理费,但已经定为工伤。现在请问一:我们可以要求车主再次给予赔付吗,以后的一下费用?二:能否申请工作单位把第一次在家疗养期的护理等费用合理的要回来。因当时的检查费由保险公司处理了,现在单位就说要发票才给报销,当时疼痛难忍医院也不让住院只是让回家休息,保险公司也没给合理的护理费。现在能否像单位和车主拿回相应的费用?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25 13: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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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