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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男朋友是湖南的,我是广西的,我们想结婚,但是我的户口不迁移到湖南,我们可以结婚吗?

婚姻家庭
2018-10-21 23:34: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你的户口不迁到湖南,也可以登记结婚。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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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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