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86岁,老伴80岁。健康,无精神疾患。我们要去住养老院,该院要求指定一个监护人。请问:监护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我有二个女儿,大女儿现在住海南文昌,其子在北京工作。二女儿在北京工作。请问,我可以/应该选选誰呢?

婚姻家庭
2019-06-04 07:22:1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您好, 您可以指定哪个儿女是监护人
  • 你好,你自己决定由谁监护你。
  •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可以决定任意一方。。。。。
  • 您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监护人,您所述的“监护人”应该是该养老院让您提供的事务或紧急联系人,至于指定人选问题,您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同家人协商选定。
  • 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
  • 你好,监护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两个女儿都可以的
  • 您好,可以指定子女作为监护人!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什么义务
消费者维权 2667
续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
续写借条怎么写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犯罪未遂分类与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量刑
犯罪未遂分类与处罚原则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3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