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我老公在一家矿山公司上班,把右手指碰块了,大拇指筋断了,骨折,食指骨折,中指骨折,中指韧带断了没接上,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评残呢,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呢?

交通事故
2019-02-28 12:43: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劳动合同吗?可以评残,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及索赔数额
  •   上班时候食指的末端软组织连同指甲被机器压断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属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去相关鉴定部门定残,按相应的残疾等级给与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自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调整。
  •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 按照工伤赔偿 伤残让鉴定机构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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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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